種類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7/2005
公布日期
:
2005.09.20
刊登於
:
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文本
:
中文 、 葡文
狀態
:
廢止
敘述詞
:
行政法規 / 修改 / 科技委員會 / 科學;理學 / 工藝;工藝學;技術 / 行政-技術輔助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權限;管轄權 / 秘書處 / 負擔 / 出席費 / 秘書長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摘要
:
修改第16/2001號行政法規(設立科技委員會並訂定其職務)。
頁數
:
第937-938頁
註記
:
本行政法規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第一款,並在該行政法規內增加第八-A條。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0/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九條。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1/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第八條。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1/2015號行政法規廢止第八-A條。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