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61/2013
公布日期
:
2013.12.04
刊登於
: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文本
:
中文 、 葡文
狀態
:
具時效性
敘述詞
: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 / 公共衛生 / 文物保護 / 2014
摘要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物景點提供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白蟻防治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
第19121-19122頁
註記
:
力維發展有限公司。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