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及編號:
DESCE 227/2018
公布日期
:
2018.10.03
刊登於
:
BORAEM 40 I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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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
Temporariamente em vigor
敘述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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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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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發給“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2/2007號牌照的第一條款。
頁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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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5頁
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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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本批示第一款所指牌照的第一條款的第二款及第三款。 更改附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7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第3/2007號牌照第五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