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2/2015
公布日期
:
2015.10.12
刊登於
: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文本
:
中文 、 葡文
狀態
:
廢止
敘述詞
: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殘疾人士 / 職責;授予 / 津貼 / 社會保障 / 永久性居民 / 復康事務委員會 / 社會工作局 / 2015
摘要
: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頁數
:
第841頁
註記
: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調整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兩類殘疾津貼每年金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31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兩類殘疾津貼每年的金額。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