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53/2009
公布日期
:
2009.07.20
刊登於
:
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文本
:
中文 、 葡文
狀態
:
具時效性
敘述詞
: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 / 顧問 / 草案;計劃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公路網 / 橋樑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2009 / 2010
摘要
:
許可訂立提供“港珠澳大橋澳門著陸點─深化概念設計及道路基礎建設詳細設計顧問服務”的合同。
頁數
:
第1024-1025頁
註記
:
Ove Arup & Partners Hong Kong Limited。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1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