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2/2008
公布日期
:
2008.05.05
刊登於
: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文本
:
中文 、 葡文
狀態
:
具時效性
敘述詞
: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停車場;停車位 / 氹仔島 / 2007 / 2008
摘要
:
許可修改第38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氹仔成都街地下停車場及公園之圖則)
頁數
:
第510-511頁
註記
:
修改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38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11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原文